注意事項

  1. 如您僅為釐清車禍雙方應負多少「損害賠償」而申請鑑定,建議您可先洽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(電話02-22255999)申請「免費」的「初步分析研判表」,再至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雙方賠償金額,省時又省錢。

    初判表申請連結:https://eacc-inv.ntpd.gov.tw/(S(gxirz533bzeundyziklnuw0))/Default.aspx(另開新視窗)

  2. 有關車禍引發之民事(損害賠償)事件及告訴乃論之刑事(過失傷害)事件皆可申請調解服務, 因鑑定流程約需時2個月,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,建議您可先申請調解服務,若調解成立解決雙方爭議,則無需申請本鑑定。

    本市各區調解委員會線上聲請調解服務系統:https://webm.law.ntpc.gov.tw/apply/traffic(另開新視窗)

  3. 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報告,依規定需繳「新台幣3,000元」規費,請仔細考慮後再提出申請。

    【申請問題諮詢專線:02-89786101#510杜小姐】

  4. 申請人如需電子收據,可於繳款後五日自行到網頁上方【鑑定繳費收據查詢下載】下載列印, 本處為配合政府無紙化環保作業,請自行列印及保存,如有相關問題請洽02-89786101#503。

    鑑定繳費收據查詢下載連結:https://www.tadaes.ntpc.gov.tw/APSQ/ReceiptQuery.aspx(另開新視窗)

申請說明:

  1. 受理申請要件:
    (一) 發生在新北市
    (二) 在六個月內
    (三) 經警方處理
    (四) 且未進入司法程序者
  2. 申請人須為當事人、繼承人、法定代理人或車輛所有人才能申請。
  3. 若已進入司法程序者,應向【司法機關】聲請,請勿再進行本線上申請。
  4. 須繳納鑑定規費新台幣3,000元整,實際受理日以代收之金融機構通知入帳日為準。
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當事人同意書
請確認本案是否已進入司法程序?